培训认定部分职业(工种)
序号 | 职业(工种)名称 | 职业代码 | 级别 | 备注 |
1 | 中式烹调师 | 4-03-02-01 | 5、4、3、2、1 | |
2 | 中式面点师 | 4-03-02-02 | 5、4、3、2、1 | |
3 |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| 4-04-04-02 | 4、3、2、1 | |
4 | 汽车维修工 | 4-12-01-01 | 5、4、3、2、1 | |
5 | 车工 | 6-18-01-01 | 5、4、3、2、1 | |
6 | 铣工 | 6-18-01-02 | 5、4、3、2、1 | |
7 | 焊工 | 6-18-02-04 | 5、4、3、2、1 | |
8 | 钳工 | 6-20-01-01 | 5、4、3、2、1 | |
9 |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| 6-30-05-01 | 5、4、3、2、1 | |
10 | 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 | 6-30-05-05 | 5、4、3、2、1 | |
11 | 电工 | 6-31-01-03 | 5、4、3、2、1 |
咨询电话:0470-7205049
联 系 人:李老师
申报条件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
(1)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(2)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?;蛑械燃耙陨现耙翟盒?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 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”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6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4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 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 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
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5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 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